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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“发往亚马逊仓的货物要求”通知
关于“发往亚马逊仓的货物要求”通知
接DHL通知,美国政府机关根据321法案(U.S.Customs Regulation 19CFR10.151. Sec 321)加大了对入境FBA货物清关的审核。 凡是符合如下特征的快件,不再适用800USD/Shipment的免税优惠: 1. 同一发件人在1天内发送了n(n>1)票货物至同一Amazon US仓库。 2. 这n票货物会被美国政府视为“split shipments”,从而全部转为正式清关required formal entry,无论单票货值是否低于800USD。 3. 按照美国清关规定,正式清关货物需要提供收件人Employer Identity Number(EIN),但对于FBA货物,US Amazon不提供任何清关支持。 基于以上流程,所有发往美国的FBA货物,一旦符合以上特征,将会被美国政府拒绝入境,DHL只能将此类快件退回始发地。 所有经我司DHL渠道运往美国亚马逊仓的货物,我司做如下声明: 1. 通过DHL到美国亚马逊地址的货件,无论申报价值多少,都必须要做关税预付才能出口。申报低于800USD如确认不做DDP(关税预付),请确认后果自负。 2. 通过DHL渠道到美国亚马逊地址的货件,若在货件到达美国后,被当地直接退回,由此而产生的一些费用(关税,退回运费等)都由寄件人来承担。 3. 通过DHL渠道到美国亚马逊地址的货件,无论货件是否已经完成派送,美国海关有权追收关税及其它费用,这些费用一旦被追加,将由寄件人承担。 我司出货前不再逐一审核。如没有按要求出货,可能导致货物被扣不能转运,或从当地直接退回等,所有费用和后果将由发件人承担。 二、 即日起我司 DHL小货促销价 ,发货人要求提供完整名字出货。 如有要求原发票出货的客户请注意:请自行检查发件人名字是否完整,我司不予检查。 如因发件人名字不全而被DHL退件的 一切后果及费用由发件人自已承担,请知悉。 三、 接香港DHL通知,即日起将不再接收木架包装货件,木箱、航空箱正常出货(需确认木箱没有损坏)。 近期香港DHL对包装要求非常严格,任何不规范或不能堆叠的货件都会直接被退回,请各位代理对货物的外包进行严格把控,避免由此而产生被DHL退件等相关问题,请引起重视。 四、 卡塔尔 卡塔尔海关已禁止向卡塔尔进口各种电子吸烟装置及其配件/零件(如货物的HS编码:85437030)。 五、 韩国 韩国海关已修改快件通关通知: •自2018年7月1日起,个人通关ID(个人海关编码)需在最小限度内提交给海关清关 •2019年1月1日起,无个人通关ID(个人海关编码)的B2C和C2C的货物必须通过正式清关进口。 •为避免进口清关延误,个人通关ID(个人海关编码)必需录入在面单上或填写在发票上。 深圳博韵物流[2018.06.07-23:39] 访问:316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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